广东发文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金丽律师整理
2020-02-08
来源: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自新冠病毒肺炎蔓延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截至2020年2月4日,全省共打击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032起,其中刑事案件563起,治安案件469起,抓获涉案人员1166人,行政处罚227人,刑事拘留312人。省公安厅还专门制定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了“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宣传”的“五快”工作原则。

——来源《时代周报》

据“广东检察”公布,截至202024日,广东多地检察机关出手疫情期间的涉刑案件:其中汕头市8宗涉疫情网络诈骗案;深圳市7宗涉嫌口罩诈骗罪,1宗为销售来历不明的三无”N95口罩,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湛江市1宗涉嫌涉口罩诈骗案和1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东莞市1宗涉嫌口罩诈骗案;广州市1宗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和2宗涉嫌口罩诈骗案;韶关2宗涉嫌口罩诈骗案;肇庆1宗涉嫌口罩诈骗案;惠州1宗涉嫌口罩诈骗案。上诉案件中,涉嫌网络诈骗案的主要特征是嫌疑人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疫情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口罩出售信息,收到被害人转账后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现在正处于关键时期,但在这非常时期,依然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疫情的防治工作,更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依法防控疫情,打击罪犯,刻不容缓。

党中央: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

20202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习总书记做了如下指示: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来源:《人民日报》(202002061版)


广东: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

202026日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明确严厉打击涉疫情的13类刑事犯罪,其中规定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疫、检疫、隔离等应急管制措施的,哄抢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销售伪劣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生产、销售用于疫情防治的假药、劣药的等13种行为从重处罚。《通告》的发布,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再次彰显了“广东速度”!

事实上,202024日,广东就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七类应急执法措施和九类重点执法领域,对瞒报谎报、干扰防控、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行为的执法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率先在在全国规定隐瞒病情将追责。

上述系列文件的出台,为广东省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打击疫情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指引,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敲黑板: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违法乱纪,必将追究!

重磅出击.png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附下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DOC



金丽律师

金丽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为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领域:公司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民商事经济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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